市编办建立工作规范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 来源:市编办2015-02-13

 

    市编办网讯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广州市编办制定出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审批与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规范》(简称《工作规范》),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强化执行监督。

    一、加强机构编制审核审批管理。《工作规范》规定了机构编制审核审批工作必须把握的原则。要求在机构编制审核审批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要求,实行总量控制,并在总量内有所减少。严格控制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要求凡涉及机构设立和增加编制的事项,应当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凡确定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的事项,涉及财政经费支出的,应当书面征求市财政局的意见。凡涉及事业单位重大改革的事项,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评估的重大改革事项方可进入决策程序。通过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核审批管理,提高机构编制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

    二、规范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年度统计、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年度报告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等六个方面的日常工作作出规范。如要求事业单位管理局在收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批准文件后,应当及时指导和督促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办理有关法人登记手续;要求实名制管理工作要建立好各单位机构编制台帐,依托实名制管理系统,记录各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要求建立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常态化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三、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协调配合机制。《工作规范》要求建立机构编制审核审批与日常管理和监督各环节之间的工作联系和情况反馈机制。明确市编办各处(局)对市编委审批同意的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的负有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职责,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对策,提出解决的办法,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如要求实名制管理系统按照一定权限向各业务处和事业单位管理局开放,将实名制管理数据作为日常业务工作的基本依据;通过年度统计工作掌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模、布局,注意发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方面的情况和突出问题;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对上年度市本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变化及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研究提出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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