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编办全面启动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

-- 来源:广州从化区编办2016-12-30

 

    市编办网讯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提升行政效能和减轻事业单位法人的负担,根据广州市编委办、广州市发改委、广州市质监局、广州市地税局、广州市国税局《关于实施我市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穗编办﹝2016﹞154号)精神,从化区编办全面启动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

  据悉,从化区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工作由从化区编办联合从化区发改局、从化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从化区地税局和从化区国税局共同实施,将原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改为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其他涉税事项仍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事业单位领取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后,在申办相关事宜和开展其他相关活动时,只需提交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其法人主体资格材料,不需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事业单位法人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且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与公民身份证位数一致,都是18位,相当于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号码,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可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识别事业单位法人主体身份。

    据了解,从化区编办已通过手机信息、网站、QQ等平台,广泛宣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为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全面实施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在换证期间,旧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仍可继续使用,确保换证工作在平稳中过渡。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限期有效证书,超过有效期的法人证书自动废止。(从化编办 梁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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