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监管情况良好

-- 来源:广州开发区编办2016-05-24

 

    市编办网讯  近日,广州开发区完成对广东省2012年以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检查评估工作。根据经济功能园区定位,梳理出42项涉及广州开发区的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其中取消22项、下放20项。针对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广州开发区做好对接、区别对待、优化办理,实施标准化监管,做到取消到位、承接到位、监管到位,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目前相关工作实施运行和相关事项审批监管情况良好。

    一、取消到位,改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对于广东省已明确取消、涉及广州开发区的22项审批事项,及时通过管委会办公室发文,要求各相关审批部门不得以其他形式变相实施,做到100%完全取消。

    相关事项取消后,政府部门从复杂繁琐的日常审批中解放出来,工作重心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相关部门打破以往以审代管、被动服务的局面,改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切实打造让群众企业满意的政府。一方面按照原有法律法规严格开展监管工作,另一方面及时制定新的监管办法、丰富监管方式。

    二、承接到位,优化缩短办理程序和时限。对于省政府下放到广州开发区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发文要求各相关单位与上级部门做好对接,制定工作流程、规程和配套资料。针对常办、非常办事项及办理量,结合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和经济功能区定位,经与上级部门沟通确认,“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核发”和“烟花爆竹批发许可”非常办事项。

    承接后,相应调整审批目录和权责清单,针对审批依据及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程序、期限等编制审批标准化明细表,按照规定录入网办大厅,实现网上办理,并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办理过程中,不断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服务,能当场办理的及时予以办理,限期办理的尽可能提前办理,缩短承诺期限,提高办事便捷性。

    三、监管到位,加强事中事后标准化监管。作为全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唯一改革试点,广州开发区及时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事中事后监管分工指引,建立起一套以“监管清单”为核心的新型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明确监管的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等,有效厘清监管职责。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问题等需要加强监管的事项,及时制定规范和办法,为监管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目前,相关取消下放审批事项都制定有详细监管办法和标准。

    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广州开发区针对不同监管事项和不同监管阶段,细化、明确监管内容和重点,为监管工作开展提供清晰指引。各相关单位创新监管方式、拓宽监管途径,广泛开展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及广泛宣传、上门指导等监管服务。广州开发区还公开投诉方式,将投诉举报系统与监察系统对接,为投诉案件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回复提供有力保障。(广州开发区编办 符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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