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侨务办公室

-- 2015-02-1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侨务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定侨务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负责荣誉市民推荐人选(属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下同)的资格审核和荣誉市民的联络、服务工作,牵头承办市政府授予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仪式。

  (三)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推动涉侨经济、引智引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四)负责联络华侨、华人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海外华文学校,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及海外华裔青少年夏令营工作。

  (五)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指导协调华侨农场的改革与发展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社会职务安排的工作。

  (六)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指导区、县级市的侨务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广州市海外交流协会的工作;指导广州市侨商会工作。

  (七)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侨务部门提供侨务信息,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侨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侨办设6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会务、财务、国有资产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综合、保密、督办、安全、政务公开及涉侨突发事件的协调等工作;负责侨务工作调研和侨务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区、县级市开展侨务工作;负责全市侨务干部的业务培训;管理市侨办机关服务中心;指导广州华侨研究会的工作。

  (二)对外联络处(挂港澳同胞联络处牌子)。

  负责海外侨情的调查研究,提供海外侨情信息及提出海外侨务工作的意见、建议;承担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负责荣誉市民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承担广州市海外交流协会的日常工作。

  (三)侨政处(挂政策法规处、信访室牌子)。

  负责国内侨情的调查研究;组织检查侨务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制定侨务规范性文件和拟订地方性侨务法规、规章;处理有关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承担指导、协调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开展特困归侨、侨眷的救济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华侨房屋政策工作,办理落实侨房政策业主身份及拆迁华侨房屋的确认;负责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三侨考生”)身份的确认;承办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审核、备案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社会职务安排的具体工作;承办涉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四)经济科技处。

  研究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引智引资工作,配合市政府开展涉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承担做好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及海外、港澳专业人士的联络服务工作,推动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与本市开展经济科技的合作与交流;承担推荐广州市荣誉市民人选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为侨资企业服务,联络海外、港澳企业及商会,承担协调涉侨经济维权、投诉等具体工作;指导广州市侨商会工作。

  (五)文教宣传处。

  负责侨务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侨务新闻工作;联系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华文教育机构和传播媒体开展涉侨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指导区、县级市侨办做好涉侨宣传工作;承办海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工作;负责广州地区侨刊乡讯创办、出版、发行的审核、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广东华侨中学,做好各类侨校和华文教育基地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纪检、监察、劳资、福利、医疗、保险、计生和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素质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办侨务出访和出境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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