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名词解释(一)

-- 来源:市编办2015-04-20

名词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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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中国政府网《国务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依法行政不留死角》
行政备案指行政机关为了加强行政监督管理,依法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送其从事特定活动的有关材料,并将报送材料存档备查的行为。《广州市行政备案管理办法》
权力清单是指对政府及政府部门行使的职能、权限,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行使权力,应当按照依法律、法规确立的清单进行,不属于清单列举范围内的职能和权限,行政机关不得为之。学习时报《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法治意义》
负面清单是指一种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投资准入管理制度。政府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则充分开放,企业只要按法定程序注册登记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学习时报《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法治意义》
行政审批标准化将标准化的思维、理念和技术植入行政审批的管理和运作过程,通过制定行政审批各个环节可量化、可操作、可监督的标准,确保各项工作在任何条件下、面对任一审批对象、由任何审批人员执行操作均遵循统一的标准,均达到同样的效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5]62号)整理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
三集中三到位指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审批工作机构集中、内设审批工作机构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事项进驻落实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广州市推进行政审批“条块结合、四级联动、以区为主、重心下移、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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