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改革不能靠“拼数字”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2015-09-15


    自2013年中国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的简政放权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与老百姓的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各地在推进过程中存在不少阻力,一些出现的顽疾需要重视。
   
由于审改涉及诸多利益格局、权力分配,来自各部门的领导谁都不想在自己手里把权力放了,所以通过各种虚功应付改革。记者在全国一些地方走访发现,有的地方以精简和下放的权力事项数字为“政绩”层层上报,实际上减和放的都是无关痛痒的、没有油水的内容,有的权力是“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有的省市看上去是下放了几十项关键性审批权限,结果“下放”变成“代管”“初审”。比如,招投标建设企业的资质,由省一级建设部门下放到市级,但实际上只是给了“初审”权,终审权还在省一级,反而给企业又增加了一个初审的门槛。有的地方大张旗鼓地办起了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明面上是集中办理审批事项,实际上因为太多的事项没有真正下放,企业既要来大厅办理一次,还得回到委办局去办理。
    在审改中突出的现象是一旦下放了审批权就不会干活了,长期形成的管理理念、习惯、思维方式等,十分直接地暴露出来。一位负责审改的地方干部介绍说,那些曾拥有实权的部门领导,突然没有了“前呼后拥”找办事的场面,精神上显得十分失落,他们中“重审批轻监管”的毒太深,不少政府部门和人员仍然把“管理”理解为事前的“卡”,一些人只会通过审批进行管理。取消下放审批权后,有的人根据“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错误地认为“不审批就不用监管”,甚至把没权当作懒政的借口。相对于“取消、下放”,如何让干部正确行使监管职能,把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运行更不容忽视,如何科学地管、有效地管、适当地管、简约地管,是政府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记者调研了解到,由于行政审批制度尚无全国统一的时间路径表,因此各地各部门的改革进度不同、模式各异,造成改革横向不同步、纵向不衔接、放权不到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法制办主任于宝生向记者举例称,包头市已经取消了粮食售后行政许可事项,但是在国家层面,这一事项是“下放”,并未取消。于是,出现了包头的粮食企业到外地收购粮食受阻的问题。这一问题属于地方改革在异地有效性受限;从横向上看,部委之前的权力下放不统一的问题也逐渐凸显。
    采访中,有的基层干部还建议审改要鼓励改革创新,给予地方先行先试政策。2002年以来,各地区探索实践了具有当地特色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大厅运行管理模式,但不少改革往往缺乏政策支撑,遇到了法律瓶颈。建议针对各地在改革中遇到的法律瓶颈,坚持因事制宜、因地制宜原则,给予先行先试的政策支持和授权,同时作为探索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效方法,为国家整体改革积累经验。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中央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和抓手,以期通过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地发挥地方的作用。当前,全国各地提前两年完成了削减三分之一行政审批事项的预定目标。相比较于已被“简”掉的数量,质量同样非常重要,“简”掉的是否真“简”了,“下放”是否真放了,恐怕还需要来一场督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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