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龙口市编办“一二三四”四步检查法做好“三定”规定专项检查工作

--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2016-04-01


    市编办网讯  近日,山东烟台龙口市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全市政府部门和人大、政协、群团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等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采取部门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对全市政府24个部门和人大、政协、群团等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实地检查采取“一听”,即听取被检查单位机构改革有关情况的汇报;“二看”,即查看被检查验收单位的相关文件资料;“三谈”,即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被检查验收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三定”规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四查”,即实地核查了解改革部门职责调整、机构设置、领导干部配备和人员调整是否到位,标识标牌及印章等是否规范。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组现场进行情况反馈,出具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增强了各部门严格执行“三定”规定,严防擅自增加职权、擅自设置内设机构、乱挂牌子、乱设岗位、混编混岗、未经批准擅自借调人员等问题的发生,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和法治化。(市编办监督检查处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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