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优化市直机关内设机构设置 提升部门履职能力和行政效率

--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2015-03-05

     
    市编办网讯  广东省汕头市以本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在保持内设机构个数和领导职数不变的前提下,按照“突出主业、优化设置、转变职能、提高效率”的原则,进一步整合部分市直机关职能,合理配置业务科室、非业务科室,优化机构编制资源,把更多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调配到主业上来,提升部门履职能力、行政效率和编制使用效益,为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调整业务机构与非业务机构资源比例
    为避免业务科室设置分散、“忙闲不均”的情况出现,汕头市编办以加强业务工作为出发点,围绕职责重点,优化内设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压减、整合负责文秘综合、政务运转、人事、资产财务、后勤管理等综合辅助性和机关内部管理等非业务机构,推动非业务科室的机构编制资源向业务科室倾斜,提高业务机构和业务人员的比重,建立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结构优化的内部组织体系。例如,整合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综合科室,压减非业务内设机构,增设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并对6个纪检监察室职责进行调整,分区域、线条,加强一线办案力量,突出纪检、监察主业。
    二、优化行政许可机构职能配置
    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大力精简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同时,努力促使从“分散许可”向“集中许可”转变,强化科室之间的协同运作机制,探索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内设机构。单位明确由一个内设机构统一对外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颁发、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条件成熟以后,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交由一个内设机构统一办理,并向行政许可平台集中。例如,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进行了优化调整,设置行政许可管理科,集中了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审批、办理等工作,规范了管理服务事项的程序和流程,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
    三、横向分权制衡,实现权责统一
    内设机构职能的调整,在做到突出主业、上下对口设置之后,我们还同时统筹考虑横向的分权制衡问题。按照“高效、便民、廉洁”的要求,对市科学技术局内设科室进行调整,将项目管理划分为指南编制、组织专家评审、项目组织实施以及监督管理几个环节,分别由不同的科室实施。调整后的规划科负责项目指南征集发布、专家评审,业务科室负责项目调研、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和信用建设,纪检监察全程监督,从而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三方协作制约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保障科技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不断增强科技对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四、下放行政执法权限
    根据执法职能调整情况和职责权限,对部分市直现有执法机构的设置模式进行深入研究。按照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进一步下放行政执法权。市级不再“大包大揽”,不再直接承担具体执法工作,职能重心调整为主要承担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减少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市级执法力量尽可能下放到区,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探索构建专业管理相对集中、综合管理重心下移、符合市情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能。
    接下来,该市将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全面推进市直单位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优化工作,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加快形成运转高效的行政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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