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实施“审管分离”改革成效明显

--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2015-02-12

   

    市编办网讯  去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时效,广西南宁市对全市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分散在各内设机构的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将市级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机构由原来的136个减少到46个,推进审管分离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改革中,南宁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这一核心,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对部门单位审管不分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调研,经反复推敲研究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对该市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46个部门单位分散在各内设机构的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并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内设机构个数和领导职数的前提下,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根据承担审批事项和任务的多少,采取单独设置、内设机构挂牌设置、综合设置等形式分类设置审批办公室,对19个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单独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对14个部门采取在内设机构挂牌的形式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对13个审批事项较少部门单位指定其现有的一个内设机构统一承担审批职能。同时明确所有审批事项交由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其他内设机构不再承担行政审批职能,将工作重心转向日常业务指导和后续监管。
    推进“审管分离”改革,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明显成效:一是精简了机构。通过改革调整,市级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机构由原来的136个减少到46个。二是提高了审批时效。通过缩短部门内部的审批流转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部门审批效率,为有效推动审批职能向审批办集中、审批办向政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的审批“三集中”和审批职能授权到位、审批事项网上审批到位、集中办理到位的“三到位”创造了条件。三是方便了群众办事。“审管分离”改革后,市级各部门所有审批事项交由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并扩大向政务服务窗口授权,实行行政审批部门负责人进驻服务窗口值班制度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建立以服务窗口为龙头的前后台运行机制,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论证、决议和审批,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四是加强了事后监管。将监管职责从审批事项中剥离出来后,使职能部门能够腾出更多的精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了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有效解决了“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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