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

-- 来源:广州市编办2016-05-31

 
    市编办网讯 根据中央和省的工作部署,广州市于近日启动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全市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到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领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此次换发的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事业单位领取新法人证书后,在申办有关事项和开展相关活动时,只需提交法人证书,不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法人证书换发工作预计将持续至9月下旬。法人证书换发期间,旧法人证书继续有效。法人证书换发结束后,旧法人证书停止使用,统一使用新版法人证书。(市编办  梁励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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