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三项措施完成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和发布工作

-- 来源:市编办2016-01-29


    市编办网讯  广州市于2015年底完成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和发布工作。50个部门(含42个政府部门和8个依法承担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共报送权责事项9102项,经清理,保留5775项,精简率达36.6%。保留的权责事项中含行政许可271项、行政处罚3520项、行政强制194项、行政征收32项、行政给付48项、行政检查399项、行政指导100项、行政确认60项、其他职权1151项。每项行政许可事项均编制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并在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结合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的梳理,我市对112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进行调整,其中取消44项,下放22项,委托4项,其他42项。
    主要做法一是从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一是严格标准。在职权分类、梳理口径等方面都按照中办发〔2015〕21号文件的要求,将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且具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职权向社会公布。二是严密程序。编制工作严格遵循“三报三审”的工作程序,即部门一报、初审反馈,部门二报、二审反馈,部门三报、进行三审。三是从严审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法律专业团队,对权责事项从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适用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逐一审查,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四是严把口径。专门编写了《广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标准和审查要点》,提供市、区两级审核人员内部学习,并组织专题业务培训。二是精简权力,激发社会活力。编制清单过程中,我们按照保留法定依据充分权力、取消没有法定依据权力、下放基层承接得住权力的原则,由法律专业团队出具初审意见,机构编制部门进行分组复审等形式,围绕“清权、减权、确权、制权”的要求,切实做到“四结合”,即将清单编制与推进简政放权相结合、与强化工作责任相结合、与理顺事权关系相结合、与规范办理流程相结合,确保权责清单编制后,政府职权更清晰、办事流程更简捷、部门责任更明确、权力运行更规范。三是晒权亮责,强化社会监督。在市政府网站和网办大厅公开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同步发布审批事项办理的过程信息,强化电子监察,实行全程监控、督查督办、评估评价,使清单成为社会公众办事的“说明书”,成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承诺书”和接受社会监督的“保证书”。(市编办 曾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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