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开展优化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工作

-- 市编办2015-09-17


    市编办网讯  近日,为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行政审批“条块结合、四级联动、以区为主、重心下移、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办电〔2015〕1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广州市编委印发《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我市政务服务管理体制的通知》,开展优化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工作。通知明确优化市、区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事宜:一是规范设置市、区政府部门内设审批工作机构。市、区两级政府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应设置行政审批事权相对集中的内设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二是优化设置市、区政务管理和服务机构。市、区政务管理部门应结合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强化组织实施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行政审批流程和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等职能,可下设政务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门承担政务服务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处理好审批和政务管理工作机构与同级其他承担管理职能机构的职责关系,实现审批、政务服务与日常监管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体制优化后,将进一步强化改革的组织保障,加大破除行政审批领域体制机制障碍的力度,促进改革各项任务推进落实。(市编办  李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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