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编办聚焦“四点”促事业单位法人核查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 来源:广州海珠区编办2016-11-29

 

    市编办网讯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监管,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创新事业单位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好《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广州市海珠区编办“适应新常态、把握新要求”,聚焦“四点”,对区属的13个事业单位开展了法人公示信息核查工作,使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着眼务实有效,找准结合点。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研读把握文件精神的实质和内涵,注重“两库”建设,为规范开展抽查工作打好基础。在历年来事业单位法人实地核查工作“三必访”(新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必访、有投诉的事业单位必访、未去过的事业单位必访)的基础上,建立纳入本年度内抽查范围的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针对在事业单位法人2015年度报告的提交、公示及日常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按照不少于区属事业单位总和2%的比例抽取13个被核查单位,涵盖了教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环保、社区管理服务等领域。根据机构编制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力量现状和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情况,建立区编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机构编制核查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评估工作,抽取综合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3名工作人员组成核查组。

    二、立足依据明确,把住关键点。认真学习研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注重“一单一细则”的制定,为规范开展抽查工作提供保障。在历年来事业单位法人实地核查工作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在市局的业务指导下,坚持要点标准清晰、方式简明适用的原则,研究制定《海珠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情况表》,明确核查项目,将核查内容逐条梳理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事项、其它事项3个大项,并细化为18个子项,对被核查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记录、评价。同时,在制定工作方案时,对核查方式、核查流程和有关工作要求等进行严格明确,既要确保抽查工作取得效果,又要防止因检查影响被核查单位工作以及扰民。

  三、严格核查程序,抓好着力点。突出抓好“三大环节”。一是前期审查环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全区各事业单位的2015年度报告在公示前进行了仔细审查,并与各单位前两年的年度报告进行对比,对存在的不足和疑惑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沟通和了解,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二是单位自查环节。提前向全区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工作。确定被核查单位后,向被核查单位送达《海珠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通知书》,加强联系沟通,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以确保实地核查工作按时、高效完成。三是实地检查环节。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和察看现场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当场填写《海珠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情况表》,并由被抽查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实现责任可追溯。同时,在座谈交流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政策宣传,促进事业单位进一步增强规范履职的责任意识。

  四、重视结果运用,把握落脚点。深化“四项”制度,包括信用登记制度(实地采集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和图片资料,完善事业单位信息档案库)、情况反馈制度(将检查情况书面反馈给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并进行全区通报)、督促整改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成果宣传制度(对服务效益和服务水平较高的事业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展示成果)。同时,将在检查过程中了解到的机构、编制、人员、业务运行等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所涉及的业务科室,以便于业务科室收集工作信息,促进各项机构编制工作的有序开展。相关核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也将通过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等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发挥“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等事中事后监管作用,确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开展。

    此次核查工作得到了各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各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亲自参加核查工作会议,并就如何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进监督管理和服务方式、事业单位强化法制意识高效履职等和检查组交换了意见。(海珠编办 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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