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即将开展

--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编办2016-05-24

 

    市编办网讯  近日,广州市事业单位管理局组织各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召开全市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业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关于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的精神,并就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要求开展的,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统一组织实施,用以取代原来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码、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码,以解决“多头赋码”、“多码共存”问题。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域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事业单位领取新版法人证书后,无需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其他涉税事项仍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会议还总结了我市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情况,对海珠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网上名称管理和信息报送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海珠编办  谢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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