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突出“四大抓手”推进具有特色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编办2016-04-26

 

    市编办网讯 近两年来,海珠区按照省、市的改革要求和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政务环境为目标,结合自身特点,推进具有海珠特色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以完善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都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制定《海珠区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动态调整办法》、《海珠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区长主持召开推进海珠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专题会议,32个部门、18条街道的主要领导参会,总结成绩、部署工作,切实推进改革。二是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精神,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明确21个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政府部门均要设置行政审批事权相对集中的内设机构审批管理科。三是进一步加强区、街两级政务服务窗口人员队伍建设,为区政务办和各街道配备用于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以权责清单为抓手,多措并举促进改革深入
    以编制部门权责清单为主线,全面摸清审批事项底数,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实施审批备案事项动态调整工作。一是推进部门权责清单编制。第一批12个部门的权责清单共计职权事项1931项已于2月18日以区政府文件形式公布,第二批19个部门权责清单共计职权事项2176项已报区政府审定。二是全面摸清审批底数。对区属各单位行政审批、备案事项进行梳理,编制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经初步统计,区属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139项,备案94项,按程序转报的行政审批事项36项。三是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开展全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内部审批管理事项清理。梳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7项,其中区级保留15项,省、市下放23项,按程序转报9项。在前期公布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第一批)取消和调整1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对照国务院、省和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对其余3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提出了清理意见,按要求呈送区政府审定。四是实行审批备案事项动态调整。根据中央、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法律法规修订情况,以2013年我区第五轮行政审批备案事项为基础,共调整审批备案事项31项。
    三、以提升效能为抓手,创新政府服务方式
    一是全面实现“一窗办”。2015年区委、区政府印发《海珠区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在区、街两级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形式,实现政务服务“一窗办”。目前我区政务服务中心及18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已全面完成“一窗办”改革工作,行政审批效率提高约3—4倍,83项个人服务事项已实现“全区通办”,其中42项个人事项下沉社区办理。二是规范企业办事“门槛”。按统一的标准梳理全区24个部门共403项审批服务事项和83项个人服务事项,压缩事项33个,细化事项办理的受理、承办、审批、办结等流程,规范事项办理的属性名称、法律依据、所需材料等40个审批要素。三是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市标准化院、区市场监管、国税、地税等部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让涉及“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所有商事登记业务均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把原来由三个部门发放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并核发一个代表三个部门信息的营业执照。四是信息化创新打造海珠智能政务。通过“一窗办”,将“一站式”审批服务平台与“网上办事大厅”、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商事登记管理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办事平台等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将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社区服务站、智能服务一体机、网上办事、微信办事等融为一体,推动线上线下的24 小时“O2O”全天候政务服务模式向全区18 条街道257 个社区普及。目前我区已全面实现在线申办、查询、咨询、投诉、评价等,在全国范围率先推出“在线应询”、网办账号“一键注册、一扫绑定”功能。在全区配置“海珠政务e办事”自助服务一体机,群众可自助进行证明打印、取号、查询等,其中户籍、计生证明自助打印功能在全国率先探索解决了居民群众证明难办理的问题。
    四、以规范行为为抓手,构建有效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信息化监督。通过“海珠区公众信息网”、“海珠区网上办事大厅”、“海珠政务E网通”、区“一站式”行政审批和效能监管平台等“互联网+”手段全流程公开所有事项的办事指南及办理进度。全区部门审批系统、区“一站式”行政审批和效能监管平台、区街政务服务评价平台、政务服务视频音频平台与海珠区反腐倡廉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全对接,实行办件电子化监察。在区、街政务服务中心安装音视频监控120多套,评价器314个、“一体化”办事查询机22个,实行“360度”全方位无缝隙监控。 二是加强制度化监督。强化联合通报,区政务办、区纪委监察局联合制订《海珠区政务服务评价管理办法》,对区政务服务中心、18个政务服务中心和11个专业服务大厅窗口服务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强化明查暗访,采取常态暗访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坚持每天对大厅开展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存在的“超期办理”、“违规办件”、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进行规范。强化约谈训诫,对违反政务服务行为的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提前区监察局进行约谈,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增强警示效果。三是加强社会化监督。通过音视频监控、事后评价、现场巡查、网络监督、电话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66662345投诉监督热线)、意见收集等多渠道强化群众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监督评议。主动走入园区、企业、各政务大厅收集群众意见,切实解决群众在办事中遇到的难题。走访园区14个,主动回访企业和群众2000多次,推送审批事项信息1300多条。(海珠编办 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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