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完成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制发工作

-- 来源:广州市越秀区编办2015-12-31

 
    市编办网讯  在市编办的悉心指导、越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直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至12月底,越秀区全面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有关部门的三定规定全部公布印发。
  越秀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自2014年12月30日启动,2015年3月13日召开动员大会,并在上半年审定重新组建部门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数。根据市公布市本级涉改部门职责调整情况,我办组织全体力量分工跟踪指导各部门的三定规定起草工作,要求各负责同志将审核意见提交办务会集体讨论、逐条职责审议。修改定稿后,报各分管副区长审议、编委领导会签、提请政府印发。
    结合本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共研究制定部门三定规定19份,其中区市场监管局等涉改部门13份,重新修订区教育局等6个部门三定规定。根据机改后政府工作部门的调整情况,重新公布了各部门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越秀编办 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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