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编办“四举措”做好“三定”规定审核工作

--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编办2015-11-19

 

    市编办网讯   自区划调整筹备工作开展以来,区编委办严格按照市编委要求,制订了各部门编制配备和内设机构设置方案。近日,区编委办精心部署,采取“四举措”做好“三定”规定审核工作。
   
一是下发通知,制定标准。区编委主任会议审定各部门编制配备和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后,区编办分别向各部门下达了配备通知,明确了各部门的编制配备和内设机构设置的数量,同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部门“三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拟定部门“三定”规定草案的说明》,指导各部门按照统一的标准严格开展“三定”制定工作。
    二是严守政策,科学调配。区编委办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关要求,参照市级对应部门的“三定”规定对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配备等进行严格把关,坚持遵守政策,有依有据。同时,结合部门特点和需要,对内设机构设置等进行科学调配。
    三是分组包干,逐层审核。鉴于此次“三定”规定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区编委办组织全体人员,分成群团、区委、区政府部门三组,采取小组责任包干的形式,将催报、指导、审核工作跟进到底。并且,采取工作人员一审、科长再审、主任三审的方式,逐层审核,进一步提高审核质量。
    四是先易后难,逐批推进。据统计,本次全区多个部门需制定“三定”规定,由于部分部门存在职责划分不明晰、上级部门“三定”暂未确定等问题,各部门制定“三定”规定的进度不一,针对此情况,区编委办采取先易后难,逐批推进的方式,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三定”规定首批通过区编委主任审议,最大限度提高审核效率。
    下一步,区编委办将着手继续修定街镇机关“三定”规定的统一模板,并根据省编委关于深化街镇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有关精神,开展街镇机构设置和人员整合工作调研,提前做好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黄埔编办  胡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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