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发布区级权责清单

-- 来源: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编办2015-04-09

   
          市编办网讯  3月22日,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以广东省在该区开展“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试点为契机,先行先试,率先对外公布全市首份区级机构权责清单。118个区级机构的4250项行政职权全部打上编码,并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其中,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晒权责”在全国尚属首例,真正做到让权力无处隐身、不能任性。
    一是确保每一项权力都不能隐身。此次该区公布的118个单位权责清单中,包括政府职能部门27个、街镇6个、群众团体8个、事业单位77个。清单不仅纳入职能部门、街镇等机构,还首次将“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虽然不属于政府职能部门,但也承担了不少社会管理事务,具有实际权力的单位纳入编制范围,让每一项职权都公开,真正做到“零死角”。
    二是确保每一项权力都责任明确。该区权责清单由“行政职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给付、其他职权”等9大类事项清单构成。与传统清单相比,该区权责清单除了涵盖“职权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等基本项目之外,特别突出了“与职权对应的职责、责任追究、救济方式、运行流程”等内容。同时,该区将“三定”规定职责纳入清单,与其他8类细化职责互为补充,更加清晰的界定各部门各单位权责边界。
    三是确保每一项权力都规范管理。该区在编制公开权责清单的同时,率先制定《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对每一项职权赋予一个唯一的编码,全程实施信息化管理并系统留痕。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公布、实施、废止,对法定职权进行动态调整,要求有关调整必须在法律法规规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做到每一项权力都有法律依据。(萝岗编办 张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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